有奖征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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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挖掘于都旅游内涵和文化精髓,进一步打造于都旅游品牌,有效提高于都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展示于都旅游的独特魅力,于都县旅游局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于都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有奖征集啦!!!
1.充分体现于都人文、历史、自然特色,融汇于都旅游文化内涵和特色; 2.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具有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3.语言凝练简洁,朗朗上口,韵味传神,具有冲击力,易于传播和记忆,原则上由一句话构成,适用于各种媒体宣传; 4.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旅游宣传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旅游宣传口号: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作品一般不超过20个(含)字,创意突出者可放宽至30个(含)字,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1.作品可以邮寄、送达和发送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投稿。所有应征原始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邮箱。 2.电子邮件提交:请发送电子版至ydlyj_2001@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于都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电子版格式如下图: 3.寄送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旅游局(县政府大院内)(请在信封上注明“于都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邮政编码:342300。 4.联系人:廖丽霞,联系电话:0797-6218781 1.邀请省市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到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进行评审; 2.评选结果将在赣州市旅游网和公众号、于都县政府网、于都旅游网及于都旅游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公布,同时接受网友、读者监督和抄袭举报等。 3.设采用奖1名,奖励10000元;入围奖2名,奖励1000元;若无符合采用奖条件的则设入围奖3名; 4.所有获奖者将由于都县旅游局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现有口号、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投稿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2.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或邮件发出时间为先后次序),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本活动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3.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于都县旅游局,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评委会主张分享其入围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于都县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