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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出台!非本市中心城区户籍人才也可在赣州买房!

    信息发布者:刘谈桂
    2017-11-03 00:09:44   转载

    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近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购买住房的通知》,切实解决当前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购买住房问题。

            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近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购买住房的通知》,切实解决当前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购买住房问题。

    《通知》要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由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非本市中心城区户籍人才,其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住房的,原则上可购1套住房,有特殊购房需求的,视其合理性由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确定可购房套数。人才购房,凭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具有市中心城区户籍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家庭购房,按《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执行。购房具体程序及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操作细则》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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